部门介绍
| 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部门工作职责 |
一、发展规划处 发展规划处是负责学校总体事业发展规划、学科建设、硕(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对外战略合作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开展学校发展战略与重大政策研究,深化综合改革,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政策建议与决策咨询。 (二)负责组织编制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及推进落实,协调指导专项规划与二级学院规划编制与衔接。 (三)负责学校章程的制定、修订、执行与监督,统筹学校政策文件制定、修订工作。 (四)负责组织编制学科建设专项发展规划及执行落实,负责校级以上重点学科的申报、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硕(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与管理,统筹支撑学位点培育、申报、建设与管理工作。 (六)负责制定研究生工作制度,负责研究生招生、培养、导师队伍建设与学位授予的规划工作。 (七)负责示范校建设工作,统筹年度项目申报、经费使用与绩效评价工作。 (八)负责学校持续深化改革与学部制的推行工作。 (九)负责学校教育事业综合数据统计与管理,审核学校对外发布的有关数据。 (十)负责对外战略合作协议制订与监督检查;现代产业学院、行业学院、特色学院、产教融合组织等前期申报与论证工作。 (十一)负责统筹财政专项、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的规划、论证与申报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高等教育研究所 高等教育研究所是学校专门从事高等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的职能机构,是服务学校发展战略与决策制定的研究咨询智库。与发展规划处合署办公。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组织开展高等教育理论、政策与应用研究。 (二)负责开展学校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专题调研,提供决策咨询与政策建议。 (三)负责高等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评审与结项等管理工作,推动研究成果转化、推广及应用。组织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培育与申报工作。 (四)负责编译高等教育发展动态与改革信息,组织学术交流活动,编制研究刊物或简报。 (五)参与学校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硕(博)士点建设等专项工作的研究与论证。 (六)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