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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2023-2027年)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7-18 15:43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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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2023-2027年)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研〔2023〕23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校教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现将我校有关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遴选

1、申报学科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中设置的专业学位类别。

2、申报学科应符合我校牧工商一体化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定位,原则上从我校现有校级重点学科及其建设方向中遴选。

3、立项条件参见“通知”中“四、立项条件”。

4、通过验收的第九批省级重点学科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

二、遴选程序

1、学科申报7月18日-8月21日

各院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科进行申报。申报学科填写“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准备支撑材料。学科依托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严格把关,于8月21日前将本单位的学科申报汇总表、申报表和支撑材料纸质版(各1份,带头人和院部负责人签字)报送发展规划处,电子版发送至发展规划处邮箱。

2、学校评审8月22日-9月12日

发展规划处会同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修改建议和推荐名单,并提交学校审核确定。

3、材料提交9月13日-15日

拟推荐申报学科进一步完善“申报表”和支撑材料,并按照“通知”要求的格式于15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材料(学科申报汇总表、申报表和支撑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报送发展规划处。

三、工作要求

1、省级重点学科立项工作是我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重要目标,与我校第二步战略目标“硕士点申报”工作密切相关,各院部要高度重视,以立项申报为契机,开创学科建设新发展格局。

2、学科成员只能参与一个学科的申报,不能出现在两个或以上申报学科;项目、平台、获奖等成果应与本学科方向一致或相关,且为本学科所有,不得与其他学科互用。

3、各院部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严重失实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皇甫和平 王贺

电话:86170050 65765172

邮箱:fzghc@hnuahe.edu.cn

地址:龙子湖校区图书馆606室


                             发展规划处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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