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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3-11-08 15:57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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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教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暨专项规划的通知》(校党〔2021〕116号)和《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教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主要任务分解及实施工作的通知》(校党〔2022〕50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发展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客观评价发展规划的实施成效,总结提炼发展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为发展规划调整优化提供建议意见,确保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任务高质高效推进落实。经学校研究,现就开展“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按照上述两个文件规定要求,评估内容根据任务归口进行确定,由相关牵头部门负责实施。具体任务安排如下:


序号

任务分解

牵头部门

1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教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党办 校办

发展规划处

2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科专业“十四五”建设与发展规划》

教务处

3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师资队伍“十四五”建设与发展规划》

人事处

4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校园“十四五”建设与发展规划》

基建处

5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信息化“十四五”建设与发展规划》

信息化办公室

6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科研与社会服务“十四五”建设与发展规划》

科学技术处

社会服务办公室

7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实验室“十四五”建设与发展规划》

教务处

实验室管理处



二、评估要求

(一)全面与重点相结合

遵循“整体规划、分年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完善”总原则,认真对标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战略举措、实施保障等要求,全面评估发展规划的推进实施情况,重点评估领导机制、实施方案、制度建设、实施效果等。

(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既进行定量分析,检查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进度;又进行定性分析,客观评价发展规划实施的进展态势、成效和不足。有明确目标任务的,在定量基础上进行定性分析;无明确目标任务的,采取定性描述分析。通过定量与定性综合评估,客观评价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的实施状况。

(三)评估与推进相结合

在全面客观地总结发展规划的实施成效,分析存在问题与面临挑战基础上,要充分结合新政策、新形势、新精神需要,通过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对发展规划规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战略举措等,提出合理化的调整改进建议。

三、评估方式

(一)自主评估

牵头部门认真对照有关文件规定的目标任务要求,做好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撰写自评报告,内容包括贯彻发展规划的基本思路、主要实施措施及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后期推进优化建议等。

(二)学校综合评估

学校组织专家开展实地调研,并通过集体评议方式,对各项战略举措、具体建设任务、目标任务安排等进行综合评估,形成相应评估意见、整改建议。学校综合评估重点包括:贯彻发展规划的工作理念是否明确,推进发展规划的工作思路是否清晰,实施发展规划的工作机制是否完善,落实发展规划的工作实效是否明显等。

四、时间安排

(一)11月25日前,相关牵头部门形成自评报告,经主管校领导审核并加盖部门印章后,报送发展规划处,电子版同时发至指定邮箱。

(二)12月8日前,根据自主评估情况,学校组织专家开展实地调查,进行综合研判评价,提出建设性、针对性改进意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金锁 韩荭芳

 话:65765172

 箱:fzghc@hnuah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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