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暨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办发规〔2023〕210号)(详见附件),我校成功获批立项2023年河南省教育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单位。
河南省教育厅开展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暨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是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我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切实推动教育评价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的重要举措,旨在鼓励全省各地与学校用好教育评价指挥棒,形成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为教育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本次河南省教育厅共确定了郑州大学等15个教育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和河南农业大学等50个单项试点,并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要求各试点单位紧紧围绕《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明确整体目标、改革思路、主要任务、实施步骤等,突出系统性、操作性和实效性,着力破解教育评价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试点单位须在2023年10月30日前上报改革项目总体推进情况、2024年3月30 日前上报相关改革文件、实施方案、工作制度等综合改革试点成果。
我校在本次项目申报过程中,校党委高度重视,校领导深入研究,多次召开协调会、部署会,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社会服务办公室、高等教育研究所、教师发展中心等部门科学分工、统筹协作,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了项目立项喜人效果。学校将以获批2023年河南省教育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单位为契机和抓手,进一步加强调研,开拓思路,细化主要任务,完善实施步骤,明确完成节点,凝练改革成效,着力破解我校教育评价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按规定时间扎实开展教育评价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工作,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